林远把文件夹合上,指腹在封皮边缘摩挲了一下。庭审结束已经三天,他每天晚上都会重听当天的录音。这次他注意到一段声音——对方律师在收拾材料时,手机震动了一下,他压低声音说了几句,其中一个词听得清楚:“尽快。”
这个词让他睡不着。
第二天一早,他叫来助理。“去调一下法院东侧门附近的监控,时间是前天下午四点到五点之间。”他说,“记得走申请流程,理由写案件关联信息核查。”
助理看了他一眼,没多问,点头走了。
中午前,监控画面传了回来。视频里,一个穿深灰西装的男人从侧门走进法院,手里提着一个牛皮纸袋。他在走廊尽头停下,和一名穿便装的中年男子说了几分钟话。那人背对摄像头,但身形轮廓熟悉。林远放大画面,对比了几次开庭时主审法官走出法庭的影像,确认了——就是他。
纸袋最后被交到了那个男人手上。
林远盯着屏幕,一句话没说。他打开电脑,新建文档,开始整理时间线:三月二十七日,庭审结束;三月二十八日,对方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三月二十九日下午四点十三分,企业代表进入法院侧门区域;四点十九分,与主审法官私下交谈;四点二十五分离开,未登记访客记录。
他又把录音片段截取出来,标注时间段,附上文字说明。接着翻出《民事诉讼法》关于审判人员回避的相关条款,连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三十七条,一起复印成页。
下午三点,他带着材料去了法院纪检监察办公室。接待人员接过文件,扫了一眼标题,《关于本案主审法官涉嫌不当接触的情况反映》,抬头看他。
“我保留所有原始数据。”林远说,“如果需要,随时可以调取。”
那人点点头,在登记表上写下接收时间,盖了章,递给他一张回执单。
林远走出办公楼,阳光照在台阶上。他没抬头,直接往律所方向走。
回到办公室,他刚坐下,手机就响了。是一家本地自媒体账号发来的私信截图,有人上传了一段模糊的监控视频,标题写着:“律师滥用职权?暗中举报法官引争议”。画面正是他昨天交材料时的背影,门口站着两名保安,看起来像被拦住的样子,实际上那是正常安检。
他把截图转给合规部,只回了一句:“按程序处理。”
晚上七点,团队开了个短会。所有人都到了。
“接下来可能会有更多消息流出。”林远说,“不管外面说什么,我们只做两件事:一是继续准备证据,二是所有对外回应由合规部统一发布。任何人不得私自接受采访或发帖。”
有人问:“如果我们被说成是恶意举报呢?”
“那就让规则说话。”他说,“我已经提交了全部依据,法院会查。我们现在要做的,是等。”
说完,他起身走到窗边。楼下街道车流不断,红绿灯交替闪烁。他看了一会儿,转身拿出那份情况说明的打印稿,又看了一遍,签上名字,交给周正言。
周正言看完,沉默几秒,签下审核意见,盖上律所公章。
“你做得对。”他说,“这种事,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林远没应声。他知道这不是对错的问题,而是底线能不能守住。
第四天,法院没有动静。
第五天上午十点,他正在核对一份财务报表,手机响了。来电显示是法院行政科。
“林律师,”对方语气正式,“关于您反映的情况,现已初步核实。经查,主审法官确于非工作时间与本案一方当事人代表进行私人会面,虽未发现财物往来,但已违反审判纪律。经研究决定,原主审法官不再参与本案审理,后续由合议庭接手。”
林远握着手机,听完最后一句,说了声“收到”。
他挂了电话,低头翻开笔记本,在最后一页写下一行字:“程序,终于走到了前面。”
办公室外传来脚步声,助理推门进来,手里拿着一份新通知。
“合议庭名单出来了,三个法官,都是民庭的老面孔。开庭时间还没定,说是等书记员安排。”
林远点头,把笔记本合上,放进抽屉。
他起身去了法院。
这一次他没有进审判楼,而是直接去了信访接待区旁边的长椅坐下。手里还拿着那张回执单的复印件。风吹过来,纸角微微翘起,他用手指按住。
旁边没人。
他坐了很久。
直到一位工作人员走出来,朝他这边看了一眼,点头示意。他站起来,走进去签字确认收到处理结果。
出来后,他站在台阶上停了几秒,然后走向公交站。
公文包里,除了今天的文件,还有父亲多年前留下的那张纸条。他没拿出来看,但知道它还在那里。
第六天早上,他刚到办公室,就接到通知:案件移交完成,休庭期间允许双方继续补充证据。
他打开电脑,调出之前标记的所有疑点节点。第一个是对方企业名下三家空壳公司的注册信息,第二个是张某提到的It主管离职时间,第三个是那家所谓海外分公司的邮箱服务器Ip地址。
他一条一条往下看。
突然,他停在其中一行。
那个Ip地址,三个月前曾向国内某律师事务所发送过一封加密邮件。发件人署名缩写是Z.S.K。
他的手指停在鼠标左键上。
屏幕上的光标静静落在那一行字符上方。
页面没有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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