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听着听着入了神,很快联想到了心中的那个她,原本还犹豫不决,现在终于下定了决心,管他洪水滔天,先表白了再说,万一能成呢?
当叶知秋的歌声结束,已经有些人开始付诸行动了,这就是歌声的魅力。
叶知秋唱完之后,拿起吉他转身就走,颜开急忙跟着跑了出来,也顾不上孙娇了。
他一把拽住叶知秋:“叶知秋,这首歌是你写的吗?”
“是啊,怎么了?我就不能写首歌?”叶知秋脸不红,心不跳。
“卧槽,原来大神就在我身边。”
“你才知道啊?”
“你这啥时候写的?”
“前几天,有感而发。”
“牛,我爸玩了这么多年音乐,也没写出一首好歌。”
“你不是说玩音乐得有天赋吗?”
“是啊,天赋加灵感,缺一不可,走吧咱回去。”
这二人回了宿舍,可校园里就乱了,不少人像小疯狗一样,四处表白,那状态大有一别即是永远,必须紧紧抓住的感觉。
这可让那些稍有姿色的女生不堪其扰,这长的是人不是人的都上来了,你就不看看自己什么质量吗?这要是叶知秋唱着歌表白,那咱说啥也能答应,谁让咱贪图人家的美色呢?可瞅瞅你们,黑山老妖都比你们好看。
因为这一阵风潮,导致学校不少女生提前离校了,而那些发了情的小疯狗,也消停了。
颜开回家了,和他爸说了叶知秋能写歌的事,颜平问:“质量怎么样?”
“不错。”
“那他还能写吗?这玩意昙花一现的太多了。”
“我问过,他也没正面回答,只是说有需要也能。”
“那你是啥意思?”
“我寻思如果他真有那个才华,那咱就和他联合,他在这方面也没什么人脉,而你有啊,而我和他是同学,这都是先天的优势,如果他同意,你最好能当他的经纪人,也省的你天天驻唱。”
颜平点点头说:“你说的倒挺好,可人家能不能同意,还有他到底有没有那个才华,这都是问题?”
“要不我回去正面问问他?”
“这样吧,这星期五我在真情酒吧有演出,你把他带来,我和他当面谈。”
“行,我回去问问他。”
父子二人商量好之后,颜开回了学校。
叶知秋会在每周五晚上回自己的家,今天是周三了,颜开凑到叶知秋的跟前,叶知秋正在看书,回头瞥了他一眼,看他欲言又止的样子,说道:”干嘛?有事?有话说,有屁放,别给我整这出。”
“不是,我就想问你周五晚上有没有时间?”
“干嘛?还想让我给你当灯泡,我告诉你啊,不可能,就你这见色忘友的丑恶嘴脸,被我看的一清二楚,不可能再上你当了。”
“不是不是,当什么灯泡?周五请你去酒吧。”
“去酒吧,什么意思?”
“我爸周五在真情酒吧驻唱,想让你见识见识。”
叶知秋一想自己还没去过酒吧呢,看看也无妨,于是点点头说:“行啊,有空。”
“那可说好了。”
“行行行,只要不让我当灯泡,干嘛都行。”
躺在床上的那俩货,也听到了他们之间的对话,林长志急忙爬了起来:“颜开,算我一个呗,我也没去过酒吧,听说那美女特别多。”
“对对对,让咱也见识见识。”王洪斌也跟着附和着。
颜开无奈,只好点头:“行吧那就一起去。”
周五的晚上几个人吃完晚饭,林长志急不可耐:“颜开,咱们什么时候走?”
“你着什么急?那酒吧怎么也得8点多钟才营业,去早了也没什么人。”
林长志闷骚的性格在此时演绎的淋漓尽致,他特意给自己打扮了一番,那小头型梳的,像狗舔的似的,好像去了就能有一番艳遇似的。
终于挨到了时间,几个人打车直接去了真情酒吧,这地方离学校也不太远。
几个人下了车,环顾四周,还是比较热闹的,这里已经慢慢的开起了许多酒吧,也就是俗称的酒吧一条街。
颜开熟门熟路的,带着几人来到了一间门脸敞亮的酒吧门前,推门进去后,里边的演出已经开始了,但上座率不是太高,也可能是他们来的早的原因。
颜开找了一个靠边的位置,四人坐下,又点了几瓶啤酒。
这地方人员比较杂,可不像后来后海那边的酒吧,那边的酒吧基本都是清吧,听听歌,喝点酒很少有闹事的,但这地方就不一样了。
但是许多歌手都愿意来这样的酒吧唱歌,因为会有人点歌,赏钱也多,清吧的人都比较理性。
“咱们先慢慢喝着,我爸他们还没上场呢。”
叶知秋点点头,而坐在他旁边的林长志小眼睛四下寻摸着,好像在寻找猎物。
舞台上的歌手撕心裂肺的唱着,在这样的场合,大多唱一些摇滚,激情类的,太低沉的歌也不适合这种环境。
渐渐的,人越来越多,场面也热闹了起来,有人在底下不停的呼喊着,随着酒越喝越多,人们的热情也上来了。
林长志根本没看台上的演出,只在四下寻找,而在他们斜对面有一桌人,三男两女。
其中有一个女人长的挺漂亮,个子高挑,打扮的也很时尚,怎么形容呢?有些像香港电影里老大的女人,烈焰红唇,大波浪,紧身裙,大长腿,高跟鞋,举手投足之间风情万种。
说实话,这种女人对青春期的少年是最致命的,哪怕是叶知秋,当年在看香港电影时,也对这样的女人十分仰慕,林长志自从看到这个女人,马上就沦陷了,这是他心中的圣物啊。
而那个女人却也时不时的往他这桌上看,这边的四人都非常年轻,特别是叶知秋,人长得帅,个子还高,如今的叶知秋已经有1米88,因为练武的缘故,身材也特别好。
今天他穿的是t恤,牛仔,这个t恤稍微有些紧身,便将他的好身材一展无余,其实这些还不是最紧要的,最主要的是叶知秋身上有一股气质,冷静,孤傲,如果岁数再大一些,更成熟了,那将是所有女人的春梦。
对面那个女人也是无意中看到了叶知秋,便挪不开眼睛了,时不时的总往这边看着,而林长志也发现了,但他以为这个人是看的自己,闷骚的人总有些自恋。
林长志长得也算清秀,在他们老家的学校,也算小有名气,毕竟学习好,长的也不错,所以他的自恋都源于,周围人对他的恭维,此时,他心中火热,这个女人是不是看上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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