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淡租住的房子并不算大,两室一厅的格局,大概有七十多平,装修简单,但胜在收拾得干净整洁,基本的家具家电也都有。
沈疏从出生起,就没住过这么简陋狭小的房子,在他眼里这地方跟贫民窟差不多,不过是为了林淡,他才愿意勉为其难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
沈之容和Eloise工作繁忙,在疗养院陪了他几天,就搬到了市中心的一栋房产,本来想让沈疏也一起过去的,只是他没答应。
上午父母离开,他下午就来找林淡了。
本以为两人会像在疗养院一样同床共枕,但当林淡把他带到主卧对面空荡荡的次卧时,沈疏就笑不出来了。
“哥,我们不能住一起吗?”
“两个大男人住一起干嘛。”
阿疏不太情愿,“可我们之前在疗养院都是一起睡的。”
“那是没办法,现在你自己睡一张床多舒服,想怎么滚就怎么滚。”
次卧是一个两米的大床,睡阿疏一个人绰绰有余。
之前在疗养院,林淡就发现阿疏睡相不太好,每次晚上睡之前还好好的,结果早上醒来人都滚到他这边了。
两个男人贴在一起,碰上早上都会有的某种反应,林淡难免有些尴尬。
“你先收拾,缺什么东西等会儿我带你去买。”
房子住进来的时候林淡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一遍,这才过去没多久,也不用再打扫,林淡说完就回自己卧室拿衣服洗澡去了。
阿疏见说不动,只好不情不愿地打开行李箱,将佣人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用衣架挂起来,一个一个往柜子里放。
至于装着手表、首饰的手提箱则被他随手扔在了角落。
哼,现在不跟他一起睡,早晚有一天他会让林淡过来求自己。
林淡在浴室洗完澡刚准备出来,就听到阿疏在外面喊道,“哥,我们这是几号楼?”
“五号。”
林淡穿着条睡裤,光着上半身走了出来,就见阿疏举着手机说了两句。
没一会儿,三四个人抬着一个蓝白格子的床垫进了屋,后面还有人提着两个大袋子,看着里面像是装的枕头、被子。
阿疏指了指次卧,那些人就把东西抬了进去。
“屋里不是有床垫吗,你怎么又买了一个?”林淡以为他是在附近商场买的,人家给送上门了。
不过他怎么看这床垫有些眼熟,好像跟自己之前在疗养院床上铺的那个一样。
“我只睡得惯这个牌子的。”
三四百万的hastens定制款床垫,几十万的鹅绒枕、羽绒被,配上真丝四件套,金钱堆砌而成的舒适才能保证沈?豌豆公主?疏的睡眠质量。
阿疏跟着林淡进了主卧,站在一旁看着对方穿衣服,“哥要换吗,我再让他们送一个过来。”
“不用。”
林淡活得糙,与他而言硬板床和席梦思睡起来都一样。
等阿疏全都收拾好天都黑了,林淡也不会做饭,厨房一直都是闲置着的。
他中午本就没吃多少,又忙活了一下午,便道:“走吧,带你吃好吃的去。”
阿疏虽然很想黏着林淡,但想到来时坐车受的罪,他有些不太想下去,“哥,我怕晕车,要不还是叫外卖吧。”
“不开车,就在附近,走着去就行。”
阿疏这才跟着林淡下了楼,两人朝着小区门口走去。
小区旁边有一个菜市场,这会儿天黑了,不少摊位都已经关门了,头顶仅有的路灯照明,林淡带着阿疏沿着布满水渍和油污的道路绕了好几圈,最后停到了一家连招牌都没有的破旧门面房。
店门口一米多长的料理台上放着好几个大盆,里面都是被汤汁浸泡着的各式卤肉,在上方灯光的照耀下看起来色泽红亮,十分诱人。
“老板,两大份猪脚饭,再来一只烧鹅。”林淡朝里面喊道。
“好嘞!”
跟在林淡身后的阿疏注意到旁边墙上贴着一张红底黄字的菜单。
菜单第一个就是招牌猪脚饭(小份十五,大份二十)
阿疏眯了眯眼,行啊,林淡,中午带着女人去吃米其林三星,晚上就请自己吃二十一份的猪脚饭。
......
天气热,店家在外面支了桌子。
林淡没有注意到阿疏不满的情绪,领着人寻了个空位坐下。
老式鸡公碗里盛了半碗米饭,老板将一块卤好的肘子钩出来放到案板上,动作利落地把肉切成薄片装盘,在浇上两勺灵魂汤汁。
两人的猪脚饭和烧鹅很快端上了桌。
肥瘦分明的肉片码在碗中,浓郁的汤汁裹着米饭油润透亮。
林淡用筷子拌了两下,端着碗就大口吃了起来。
吃了一会儿,见阿疏迟迟不动筷,便给他碗里夹了块烧鹅腿,“尝尝看,这家店开了十来年了,我小时候常来吃。”
大概是小饭店,卫生实在不怎么样,切肉的案板都是黑的,好几个装着肉的桶随意丢在地上,人来人往走过去。
阿疏只看着就什么胃口都没了,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不喜欢吃肥肉。
不过他不想扫林淡的兴,还是挑着碗里的青菜放进了口中。
青菜沾了汤汁,浓烈的香料味在口腔弥漫,阿疏口味清淡惯了,很快就放下了筷子,“哥,我渴了,想喝水。”
林淡放下碗,“想喝什么,我去给你拿。”
店里靠墙放着冰柜,里面有啤酒饮料,想喝什么自己拿,结账的时候一起算就行。
“白开水。”
林淡过去找老板要了个一次性杯子,给阿疏倒了杯热水,自己又拿了瓶冰镇啤酒。
“啤酒,喝吗?”
阿疏摇头。
林淡看着他那张年轻漂亮的脸,“你不会还没成年吧?”
“我再过两个月就二十了。”
“二十?这个年纪不都还在上学吗?”
林淡是学习太差,再加上没人管,自己辍学不上的。可阿疏这么乖,一看就是老师眼里的好学生,班级里的尖子生。
“学校没意思,懒得去。”
阿疏拿起杯子喝了口水,“而且我有先心,集体的环境也不方便。”
因为身体的原因,沈疏很少出门,小初高的课程都是请的老师上门,他十六岁就把全部课程学完,之后去了英国读大学。
他在英国待了三年,边上学边养病,去年还做了手术,术后身体恢复的不错,他今年年初学分修完,就跟父母说了要回国。
沈之容觉得北港这边空气好,疗养院设施齐全,再加上沈之誉在,公司后期也有项目在这边推进,就让儿子来了这里。
其实沈疏本来是打算回帝都的。
但自从那晚榛南山遇到林淡,他就觉得北港自己来对了,不然他和小狗就要错过了。
只是想想那个可能,他就接受不了。
“先心?心脏病?”
“嗯,做了手术,还有疤呢。”
阿疏说着凑到林淡面前,把衣领扯开让他看。
林淡凑过去一看,侧胸果然有一道手指长的疤痕。
给阿疏主刀的医生是全球顶尖的心脏外科专家,因此手术疤痕并不明显,要不是阿疏说,林淡都没注意到。
“那你爸妈呢,怎么把你自己留北港?”
这也太不负责任了。
阿疏眼神稍黯,脸上带着微不可察的脆弱,语气有些自嘲道:“他们都在国外忙工作,我的病已经是拖累了,不想再给他们添麻烦。”
听到这话,林淡仿佛从阿疏身上看到了幼时孤苦无依的自己,放在膝盖的手动了动,主动环住阿疏的肩膀,“你这么好,怎么会是拖累呢?”
阿疏揉了揉有些发红的眼睛,顺势靠在林淡怀里,“哥就会说好听话骗我,我哪里好,一辈子什么也做不了,跟个废物一样。”
“不是废物的。”
林淡并不擅长安慰人,只能干巴巴地反驳了一句。
阿疏在他眼里就是一个小太阳,疗养院那半个月,要不是有对方陪着,他不可能忍耐那么久。
“那哥会喜欢我这样的人吗?”
“啊?”这话把林淡问懵了。
阿疏狡黠一笑,又补了一句,“如果我是女生的话,哥会喜欢我这样的人吗?”
“当然,你要是个女的,哥就把你娶了。”
阿疏:“......”
最后阿疏那碗猪脚饭还是进了林淡的肚子里。
林淡常来这里吃,老板娘认识他,结账时还给他打招呼。
“今天还带了女朋友过来,小姑娘长得可真漂亮,你小子有福哟。”
阿疏:“......”
大晚上的,阿疏留着长发,再加上那张雌雄莫辨的脸,也难怪老板娘会认错。
林淡笑着解释道:“不是女朋友,这我哥们,男的。”
阿疏一个大男人,跟林淡玩情趣也就算了,他可不想被外人认错。
“阿姨,我是男的。”
听声音确实是货真价实的男人。
这下换老板娘有些无语了,两个大男人,大晚上搂搂抱抱的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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