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挑干净的葱姜
晨光透过窗帘缝隙溜进卧室时,林晓妍是被一股若有似无的米香勾醒的。
她动了动指尖,昨夜发烧后残留的疲惫还缠在骨缝里,连睁眼都要费些力气。窗帘是顾宇轩睡前换的厚款亚麻料,遮光性好得很,可此刻那道窄窄的光带里,浮动的尘埃都看得分明,像极了她昏沉间混乱的思绪。
昨晚她是被冻醒的,浑身发着冷,喉咙却烧得发疼。摸索着想去拿床头的水杯,刚坐起身就一阵天旋地转,跌回枕头时撞出的轻响,竟让客厅里的人瞬间有了动静。顾宇轩推门进来时,手里还攥着半本没看完的建筑图纸,暖黄的走廊灯光落在他肩上,把他眼底的慌张照得无所遁形。
“怎么了?”他的声音还带着刚被吵醒的沙哑,却快步走到床边,手掌先覆上她的额头——那温度让他眉峰瞬间拧成了疙瘩,“怎么烧得这么厉害?”
林晓妍想摇头说没事,喉咙里却只能发出细碎的气音。顾宇轩没再多问,转身去浴室拧了冷毛巾,又翻出退烧药,连水都晾到了刚好能入口的温度。她吞药时,他还蹲在床边,指尖轻轻捏着她的下巴,动作轻得像怕碰碎了她。
“有没有想吃的?”喂她喝完水后,他坐在床沿,指尖还留在她的手腕上,数着脉搏的频率,“粥?还是面?”
林晓妍闭着眼摇头,胃里翻江倒海的恶心感涌上来,连带着嗅觉都变得异常敏感。窗外飘来邻居家炒菜的葱姜味,明明往常觉得是家常的香气,此刻却像针一样扎着鼻腔,让她忍不住皱紧了眉:“别……有葱姜味的都不行,闻着犯恶心。”
她当时说得含糊,烧得昏沉的脑子甚至记不清自己有没有把话说完整,只记得顾宇轩“嗯”了一声,替她掖了掖被角,又把空调温度调高了两度,才轻手轻脚地退了出去。原以为他不过是随口应下,毕竟葱姜是家常调味的底子,少了总觉得少点味道,更何况她向来不挑剔,他未必会把这句昏话放在心上。
可此刻鼻尖萦绕的米香,干净得没有一丝杂味,反倒让她来了精神。
她撑着手臂坐起身,身上的睡衣被换成了柔软的纯棉款,领口还带着阳光晒过的暖感——想来是顾宇轩今早趁她没醒时换的。卧室门虚掩着,隐约能听见厨房传来的轻响,不是抽油烟机的轰鸣,更像是勺子碰撞瓷锅的细碎声,轻得怕扰了她。
林晓妍赤着脚踩在地毯上,地板被地暖烘得温热,连带着脚心都暖融融的。走到客厅时,才发现顾宇轩把窗帘拉开了半边,晨光刚好落在餐桌的青瓷碗上,碗沿映着一圈浅淡的光晕。
桌上摆得简单,只有一碗粥,一碟切得极薄的酱萝卜,还有一双擦得干净的竹筷。青瓷碗是她去年在古镇淘来的,碗身绘着细碎的兰草纹,此刻盛着乳白的蔬菜粥,表面凝着一层薄薄的米油,看着就稠糯得很。
她走过去坐下,指尖碰了碰碗壁,温度刚好,不烫也不凉。低头往碗里看,青菜碎切得匀细,每一粒都裹着米浆,沉在粥里若隐若现,可扒拉了两下,竟真的没找到半片葱,半粒姜。
“醒了?”顾宇轩从厨房走出来,手里还拿着一块干净的布,指尖沾着点粥渍,显然是刚擦过锅沿。他穿了件浅灰色的家居服,袖口挽到小臂,露出的手腕上还沾着点湿痕,想来是洗东西时溅上的。
林晓妍抬头看他,晨光落在他发梢,竟能看见几缕极淡的软毛。他走过来,把勺子递到她手里,指腹不经意间碰到她的指尖,带着点微凉的水汽:“我把葱姜煮出味就捞出来了,”他顿了顿,目光落在她脸上,仔细观察着她的神色,“你现在味觉敏感,先吃小半碗试试,不够再添。”
她捏着勺子,低头舀了一勺。粥很稠,勺子提起来时,还能拉出细细的米丝。送进嘴里,米香先在舌尖散开,带着点熬煮到极致的绵密,紧接着是青菜的清甜,没有一丝生涩味,显然是煮得透了。
胃里的暖意顺着喉咙往上爬,像有只温热的手轻轻揉着发胀的胃袋,连带着昨晚发烧的不适感都消散了大半。她慢慢嚼着,忽然觉得眼眶有点发潮,不是难过,是那种被人放在心尖上疼的柔软。
顾宇轩就坐在对面,没动筷子,只是看着她吃,时不时伸手替她把垂到脸颊的头发别到耳后。他话不多,却总在这些细碎的地方做得周全——知道她发烧时怕光,就把窗帘拉得严严实实;知道她胃不舒服,粥就熬得比平时更久;连她随口提的一句“葱姜味冲”,都记在心里,煮完味就立刻捞出来,连一点碎末都不肯留下。
“怎么了?”见她停下动作,眼眶泛红,顾宇轩立刻坐直了些,伸手想碰她的脸,又怕自己手凉,先在衣服上擦了擦,“粥不好吃?还是哪里不舒服?”
林晓妍摇摇头,把勺子递到他嘴边:“你也吃一口。”
他没推辞,张嘴含住勺子,米香混着青菜的味道在嘴里散开,比他平时煮的粥更软更糯。他抬眼看向她,发现她正盯着自己,眼神里带着点小得意,像个等着被夸的孩子。
“好吃。”他笑了笑,指尖轻轻刮了下她的鼻尖,“我们晓妍的眼光好,挑的碗好看,煮出来的粥都更香。”
这话带着点调侃,却让林晓妍的脸微微发烫。她知道,这粥哪里是碗的功劳,明明是他守在灶台前,熬了将近两个小时,又一点点把葱姜捞干净的心意。
她低头继续吃,小口小口的,每一口都嚼得很慢。酱萝卜切得极薄,咸淡刚好,解了粥的绵密,又不会太咸刺激喉咙。顾宇轩见她吃得香,才拿起自己的筷子,夹了一块萝卜,慢慢嚼着,目光却始终落在她身上,像怕她下一秒就会不舒服。
“昨晚烧到几点?”林晓妍忽然问。她记得半夜醒过一次,模模糊糊看见他坐在床边,手里拿着体温计,屏幕的光映在他脸上,神情专注得很。
顾宇轩想了想:“大概三点多退下去的,后来就没再烧了。”他说得轻描淡写,却没提自己每隔一个小时就起来给她量一次体温,换一次毛巾,也没提他凌晨去厨房煮姜茶,怕她夜里再着凉。
林晓妍“哦”了一声,没再追问。她知道他的性子,从来都是做的比说的多,那些没说出口的牵挂,都藏在这些细枝末节里——是晾到刚好温度的水,是换好的干净睡衣,是挑得干干净净的葱姜,是此刻落在她身上的、温柔得能掐出水的目光。
粥吃到一半,顾宇轩起身去厨房,很快端来一杯温温的蜂蜜水:“先喝点水,润润喉咙。”他记得她昨晚说喉咙疼,特意在蜂蜜水里加了点梨片,煮了几分钟,去了梨的凉性,又能润喉。
林晓妍接过杯子,喝了一口,清甜的蜂蜜味混着梨的淡香,顺着喉咙滑下去,原本有点发紧的喉咙瞬间舒服了不少。她看着顾宇轩,忽然觉得,生病好像也不是什么坏事——至少能让她更清楚地看见,这个男人是如何把她的喜好和不适,都刻在心里,落在实处。
“下午再睡会儿,”顾宇轩见她喝完水,把空杯收走,又替她把粥碗往跟前推了推,“我把工作挪到家里了,有事你喊我就行。”
林晓妍点点头,舀起最后一勺粥。碗底干干净净,连一点青菜碎都没剩下。她放下勺子,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满足地叹了口气:“好撑。”
顾宇轩被她的样子逗笑,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撑了就歇会儿,我来收拾。”他拿起碗碟,转身往厨房走,背影在晨光里显得格外踏实。
林晓妍坐在餐桌前,看着他的背影,忽然想起第一次去他家时的情景。那时候他还是个连厨房都很少进的人,煮个面条都能把水烧干,更别说熬粥了。可后来,为了她胃不好,他慢慢学着熬粥,学着炒菜,学着记住她不吃葱姜,记住她吃辣会胃疼,记住她发烧时要喝温温的蜂蜜水。
原来爱从来都不是嘴上说说的承诺,而是把对方的一切都放在心上,一点点学着去适应,去照顾,去把那些细碎的、不起眼的小事,都做得妥帖周全。就像这碗挑干净了葱姜的粥,没有多么轰轰烈烈,却满是藏不住的温柔和在意。
阳光渐渐爬满了餐桌,落在林晓妍的手背上,暖融融的。她看着厨房门口那个忙碌的背影,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原来最幸福的事,不过是有人把你的随口一提,当成了头等大事,把你的喜怒哀乐,都放在了心尖上。
顾宇轩收拾完厨房出来时,看见林晓妍正趴在餐桌上,看着窗外发呆,嘴角还带着浅浅的笑。他走过去,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怎么了?在想什么?”
林晓妍抬头看他,眼睛亮晶晶的:“在想,下次我也要给你煮一碗挑干净葱姜的粥。”
顾宇轩愣了一下,随即笑了,伸手把她揽进怀里,下巴抵在她的发顶,声音温柔得能滴出水来:“好,我等着。”
怀里的人软软的,带着刚喝过粥的暖香。顾宇轩收紧手臂,心里忽然觉得无比踏实——原来所谓的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一个人,愿意为你花时间,愿意把你的小事当成大事,愿意和你一起,把柴米油盐的日子,过成满是温柔的模样。
窗外的阳光正好,风从敞开的窗户吹进来,带着点春天的暖意。客厅里很安静,只有两人浅浅的呼吸声,还有心底那股满得快要溢出来的、名为幸福的暖意。
喜欢亲手养大的玫瑰送人了请大家收藏:(m.tcxiaoshuo.com)亲手养大的玫瑰送人了天才小说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