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火中证
郑氏货栈的火光映红了冯翊县的半边天,赵五立于混乱的人群中,目光如炬。
这场突如其来的大火,烧毁了证据,也烧出了一线生机。
在焦木与灰烬间,赵五开始了一场与时间、与地方豪强的博弈。
郑氏货栈的火势极大,西北风助长下,吞噬了囤积粟米的仓廪和毗邻的账房。县衙的弓手和附近百姓奋力扑救,直至后半夜,火势才渐熄。空气中弥漫着焦糊的谷物气味和湿木柴的烟味,残垣断壁间,余烬未消,闪着零星的红光。
赵五并未回衙,而是留在现场。他命弓手封锁四周,不许闲杂人等靠近,尤其是郑家的人。货栈主事郑魁,一个身材肥胖、眼神闪烁的中年人,带着一众家丁匆匆赶来,满脸焦急与愤怒,试图闯入火场“清点损失”,被赵五严令拦下。
“郑主事,火因未明,此地暂由县衙接管。若有损失,待本官勘查完毕,自有公断。”赵五语气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权威。
郑魁瞪着眼:“赵县尉!这是我郑家私产,你……”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赵五打断他,声音微冷,“何况是涉嫌牵连人口失踪案之地?郑主事,还请稍安勿躁。”他特意加重了“人口失踪”四字,郑魁脸色一变,悻悻退后,眼神却更加阴鸷。
天色微明,赵五不顾疲惫,亲自踏入尚有余温的废墟。脚下是湿滑的灰烬和烧焦的谷物,断梁残瓦不时绊脚。他仔细搜寻,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在原本应是账房位置的角落,他发现了几片未燃尽的账簿残页,边缘焦黑,字迹模糊,但隐约可见“工佣”、“钱粟”等字样,还有一些难以辨认的人名和数字。他小心收起。
更重要的发现,来自一处被倒塌货架掩埋的角落。清理后,可见地面有拖拽的痕迹,延伸至一道暗门。暗门已被烧毁,推开后,露出一间狭小的暗室。室内空空,但墙壁上留有几处暗红色的斑点,似已干涸日久,赵五用手指捻起一点,凑近鼻尖,隐隐有一丝极淡的腥气。他心中凛然,这极可能是血迹。
(古代司法检验中,对血迹等痕迹的识别和重视,是断案的关键环节之一,如宋慈《洗冤集录》中便有详细记载,唐代虽无系统专着,但亦有相关经验。)
就在这时,一名被派去下游查访“水漂子”的弓手匆匆回报:在渭水下游一处回水湾,发现一具被泡胀的男尸,面容难辨,但体格与张老五之子张初一相似,且身上有被捆绑的痕迹。尸体虽腐烂,但依稀可辨年轻男子的特征,手腕脚踝处有深可见骨的勒痕,显是生前受虐。仵作初步判断,死亡时间约在月余,与张初一失踪时间吻合。张老五被带来辨认,虽无法从面容确认,但看到尸体腰间一枚熟悉的粗麻绳结和脚上一处旧伤疤,老人顿时瘫倒在地,嚎啕痛哭,认定这便是其子。
人命案! 性质截然不同了。赵五心中沉重,更觉压力巨大。郑氏货栈的火灾、暗室的疑似血迹、下游的尸首,这些线索似乎隐隐指向一个残酷的真相:张初一可能因故被郑家货栈的人囚禁甚至杀害。
然而,所有这些都还是间接证据。账簿残页不全,暗室血迹无法确定是人血且来源不明,尸体身份也非铁证。郑家完全可以推脱干净。赵五深知,若无直接证据或确凿口供,难以撼动树大根深的郑家。
他回想起前世所知的审讯技巧,唐代能吏张鷟曾用“假信案”让罪犯在真伪难辨的文书面前心理防线崩溃,又曾用“放驴寻鞍”之法,利用牲畜习性找到赃物。这些方法的核心,在于把握人性弱点,出其不意。
赵五决定效法古人智慧,结合自己的判断,设下一局。他并未立即传讯郑魁,而是暗中派人盯紧郑家核心人物的动向,同时,他做了一件看似无关紧要的事:他请张老五和几位与张初一相熟的村民,仔细回忆张初一失踪前所有的细节,包括习惯、言语、甚至最近吃过什么、穿过什么。
其中一条信息引起赵五注意:张初一左脚鞋底不久前曾破了一个洞,其母用一块从旧衣上拆下的、印有独特蓝染碎花的布块给他打了个补丁。
赵五立刻再次查验那具尸体脚上已破烂不堪的鞋子。果然,在左脚鞋底,他找到了一小块几乎被泥污覆盖的蓝染碎花布补丁!这与村民的描述完全吻合,极大地强化了尸体就是张初一的证据。
与此同时,盯梢的弓手回报,郑魁的心腹管家,昨夜曾悄悄出城,往城北乱葬岗方向而去,行为鬼祟。赵五疑心他们是去处理可能残留的证据。
时机到了。赵五升堂,并未先传郑魁,而是传来了货栈的几个底层工人,分开询问。他先问些寻常问题,如平日工作、伙食等,让他们放松警惕。然后,他突然拿出从暗室墙壁上刮下的一些暗红色粉末,放在每个工人面前,仔细观察他们的表情。
大多数人茫然,唯有一个年轻工匠,看到粉末时眼神瞬间闪过极度恐惧,身体微不可察地颤抖了一下。赵五心中了然,但并不点破。他转而问道:“你可知张初一?最后一次见他是在何处?”
那工匠冷汗直流,语无伦次。赵五突然拍案喝道:“暗室血迹已验明为人血!你们还要隐瞒到几时?郑魁已悉数招供,言称皆是尔等所为,他不过失察之罪!你若再不实言,便是杀人重犯的同党,按律当斩!”
这是典型的诈术,虚张声势,制造囚徒困境。那工匠心理防线本就脆弱,被赵五一吓,又以为主家已抛弃他们,顿时瘫软在地,磕头如捣蒜:“明府饶命!小的说,小的全说!是……是郑管家命我等教训那张初一,因他欲索要工钱,还扬言要告发货栈私贩……我等失手,将其打死……尸体……尸体由郑管家亲自处理,小的不知具体抛于何处啊!”
(唐代司法实践中,利用心理策略获取口供是常见手段,如苏无名破太平公主珍宝案时,也曾通过暗中观察和策略性部署迫使罪犯暴露行踪。)
口供一出,赵五立即下令缉拿郑魁和那名管家。郑魁被带上堂时,依旧强作镇定,矢口否认。但当赵五将工匠的口供、暗室血迹的推断、鞋底补丁的物证,以及管家夜赴乱葬岗的行踪一一摆出时,郑魁的脸色终于变了。
然而,他仍不死心,狞笑道:“赵县尉,你莫要逼人太甚!我郑家在京中……”
“啪!”赵五将惊堂木重重一拍,打断他的威胁,“大堂之上,只论唐律!你郑家纵有通天之势,也大不过圣上钦定之法!来人,将一干人犯押入大牢,详加审讯!”
案件初步告破,赵五之名,一夜之间传遍冯翊。百姓称其“明镜高悬”,张老五更是涕泪交加,叩谢青天。但赵五心中并无多少喜悦。他知道,这仅是开始。郑魁虽被捕,但其背后庞大的郑氏家族绝不会善罢甘休。真正的风暴,恐怕还在后头。
他将案卷仔细整理,附上详细呈文,上报州府。同时,他也修书一封,将情况告知远在长安的柳别驾,望其有所准备。
窗外,月凉如水。赵五抚摸着案头那支秃笔,深知在这大唐官场,每破一案,每进一步,都如履薄冰。但他别无选择,唯有以笔为刀,以法为盾,在这盛唐的画卷上,继续刻下自己的印记。
(第九章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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