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知欢拍了拍手,“傻叉。”
管他是不是深情挽回,管他是不是懊悔和不甘,都彻底隔绝在了门外。
走廊里。
沈墨琛僵立在门外,就这么呆呆的望着已经紧闭的防盗门。
脑海里反复回荡着震耳欲聋的那句“以前喜欢你,不代表我现在还喜欢你”!
不会的。
他不甘心。
他们之间虽然没有刻骨铭心的恋爱过,也有相濡以沫的温馨日常。
就像她日记里写的那样,一桩桩,一件件,曾经被他忽略,视为理所应当的细节,此刻却清晰的可怕。
原来,在他沉浸于自己的事业,对,所谓的“白月光”要慢慢淡忘的日子里。
是路知欢,是他在用自己的方式安静的,热烈的,又小心翼翼的喜欢着自己。
接着他亲手将那份炙热的喜欢一点点……熄灭。
心脏传来一阵剧烈的、迟来的抽痛,他以前究竟有多么混蛋,多么盲目,才会将这样一个满心满眼都是他的女人忽略的这么彻底。
沈墨琛痛苦的闭上眼睛,好一会才睁开,他眼神坚定的看着那扇门。
眼中渐渐燃起一种近乎偏执的决定。
她现在不喜欢他了,没关系,他要重新把她追回来。
沈墨琛站直了身体,最后再看了一眼那个房门,“路知欢,这一次换我走向你。”
……
路知欢根本没搭理他,而是拿出手机给郁执回复消息。
大约一个小时前,郁执给她拍了一张桌面上堆满文件夹的照片。
【郁执】:好几天没在,攒了一大堆案子,今晚加班,太晚了不回,记得吃晚饭。
路知欢勾起嘴角,打字回复。
【路知欢】:刚才睡着了,才看到。辛苦了,明天给你带早餐,吃什么记得发给我。
……
第一刑侦支队办公室。
郁执放在桌角的手机“叮”的一声。
他伸手拿过来,点开就看到了路知欢发过来的信息,回复她。
【郁执】:不挑,只要是女朋友买的,我都会吃掉。
发送~
路知欢点开,嘴角不自觉的弯起了一个好看的弧度。
翌日,阳光明媚。
路知欢起得早,去吃了早餐,又买了一份,打算带给郁执。
她才刚踏进刑侦支队一队,就看到了刚晨跑结束的郁执。
他穿着白衬衫,还有黑色的警服裤子,显得他身高腿长。
路知欢站在原地呆呆的看着他。
【哎呀!现在我终于理解为什么大多数女孩子都喜欢身高腿长又哇塞的兵哥哥了。】
996【……真没招了,一大早就给我塞狗粮。】
路知欢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抬步走了进去。
现在是上班时间,必须得敬业,她还是正儿八经的开口打了声招呼,“郁队早哇。”
郁执听到她的声音回过头来,嘴角上扬的弧度都和前几天一模一样。
也客客气气的回了个“早”。
路知欢左右看了看,这会还没有人来,赶紧把早餐递给了郁执,“我已经吃过了,这是给你带的早餐。”
郁执很快接过,朝着屋子里点了点下巴,“走吧,你也进去看看我写的报告。”
“好。”
两个人一前一后的走进了郁执的办公室。
郁执转身拿了他写的报告,放在了茶几上,“来,坐下看看。”
路知欢顺势坐在他身旁,一字一句的看起来。
很专业。
郁执很快就吃完了,路知欢也放下文件。
趁着大伙还没上班,她得赶紧回了自己的工位去。
“报告写的很好,我先回去了哈!”
“等会。”郁执焦急的喊着她。
路知欢不解回头,郁执就亲了过来。
而恰在此时,办公室的门也被人推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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