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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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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7章 名侦探陈十一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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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那个……”面对这样的提问,饶是计谋百出的陈成也觉得很难回答:“那还不是因为,当年在东都的时候总是帮你娘俩做衣服,什么尺码烂熟于心么……”

“瞎说!”那时候陈神童那么多随从,哪需要他亲自出去帮做衣服,一句话,从原料到师傅全都搞定了!

何况小姑娘都长成大姑娘了,你以为我傻啊,尺码都不一样的……

“嘿,还真是呵!”陈成假装恍然大悟:“直接来一丈八的绢!要不然不够用!”

宁愿多花些冤枉钱,也不能让女人疑神疑鬼……

小女孩,那也是女人啊!

……

总之,小朋友还是好糊弄的,陈成没有暴露自己“妇女之友”的身份,以及随眼一扫便知三围的天赋。

带着钱,背着布,高高兴兴回家住。

“嘻嘻,你写过这么多诗,今天这‘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我觉得是你写得第二好的诗啦!”重新高高兴兴的小柳绘,又褒奖起陈成的诗来。

“多谢欣赏!”陈成微微一笑,不过就是为毛是“第二”?第一又是哪一首呢?

“那还用说!”柳绘笑得更欢快,陈成也乐了——

她说最好的诗,除了“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还能有哪一首呢?

毕竟这首诗当初可是专门写给小媳妇劝诫她不要挑食的呀!

……

“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听了沈七回来复述了小陈的两句诗,沈白石玩味了片刻。

念叨数次,抚掌笑道:“此子若想举大事,断可为之!”

沈七狂汗,叔祖父是不是魔怔了,怎么什么事情都能联想到“谋反”上去!

这几句诗,单纯发发牢骚罢了,和什么“举大事”可以说毫无关联!

“怎么没有?”沈白石反问:“你说他吟此诗时,市场上不少人都听闻了?”

“是。”

“那他们的反应如何?”

沈七回想了一下,的确,简单的几个字,着实让一帮平日里看起来老实巴交的蚕农蚕妇们,受了不小的刺激,当场看自己和那些衣着绮丽的富人们的眼光就不一样了,全无了平日巡视市场时那种巴结阿谀的样子!

搞得自己也感到很不自在,早早结束了今日的巡视,回来了。

听了他的描述,沈白石笑得更惬意了,捻须道:“此之谓,‘人心可用’。”

什么“人心”,什么“可用”?

见侄孙还是不明白,沈白石有些不满意了,是不是自己让他“韬光养晦”把他真变成傻愣莽夫了?

“陈涉吴广叛秦之际,以何为呼?”

“呃,”沈七也有点汗颜,自从绝了科举之路之后,书上的东西的确陌生了很多:“大楚兴,陈胜王?伐无道,诛暴秦?”

“这有什么!”沈白石嗤笑,“还有呢?”

沈七恍然大悟:“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那些达官显贵,难道是天生比别人尊贵么?

的确啊,简简单单几个字,着实令当时的人内心掀起极大的波澜,恨不能立即把皇帝老儿拉下马!

沈白石微笑,算是肯定了他的说法:“黄巾叛汉之际,又号呼的什么?”

这个熟,没问题!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

看似简单直接,实际上饱含了极大的愤怒和煽动性。

为什么东汉末年,天下大乱,民不聊生?

老天爷瞎了眼!

甚至已经死了!

既然老天爷已经死了,那咱们便“敢教日月换新天”吧!

你以为造反者的头头大多都是普通农民,没啥文化?

可他们这些话可不是村头简简单单喊的两句口号,其中的用心是十分歹毒致命,一发入魂的!

在沈老头看来,陈十一郎简单两句诗,就能让老实巴交、愚钝如此的临溪寻常蚕农一瞬间诞生对社会不公的强烈反感和愤懑,功力真非一般人所能为也!

是一个天生的造反领袖,最不济也是超级宣传员啊!

辛亏老头还没有看到小陈《悯农》的另一首“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否则恐怕真的要屁颠颠去找他“商议大事”,今天招兵马,明天就造反了!

只要陈成想干,再有一方势力支持,在太平盛世下也能有一番作为!

如果天下局势再变,出现隋末时那种四处割据的状况,就更能作为投机的一位明智之选了!

当然啰,前提还得是——他有心造反。

事实上,在判断陈成有“真龙天子”之命之后,老头还真派人搜了这小子很多黑料,不出意外真有“复辟陈朝”这种传闻,“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不臣之心,昭然若揭!

天意啊天意!

让这小子年纪轻轻,就碰到了能推论命格的老夫手里!

百十年前,沈家在隋末的站队中不但没择对明主,反而自己独立拉起了一只不成熟的队伍!

要是再有机会,绝对不能站错了!

传说曹操年轻时名声还不大,就去找许劭,要许劭给他一个评鉴:“我何如人?”许劭给了他十个字的评语:“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

后来验证,果然不错!

一个人的日后发展,从其日常的只言片语、细枝末节就是能判断出来的!

沈老头前几年早说自己已经活够了,没啥意思了,最近忽然恢复了活力,最好多活几年,静待天变之时!

想一想,还真是令人兴奋啊!

叔祖父一心“图谋不轨”的行为,令沈七不得不直呼“疯狂”,忧心不已。

事实上,捐出祠堂一事,就颇令沈七在内的沈家人感到“疯狂”,奈何沈老头搬出祖先托梦和其推演的卦辞,这时候的大多数人都很迷信,恐怕强行在这里建祠堂真的对子孙不利,在“天命”面前,钱财土地,损失了就损失了。

只是除了沈七,谁也想不到,老头还有更疯狂的想法。

“真龙天子”小陈更是被蒙在鼓里,一无所知。

他是不可能知道沈家献地献祠堂,是“战略投资”他的第一步。

这时候的小陈,相比发达那时候,所求的也要更微小一些。

莫要说给他全天下了,就是这次拿回了买布的成本,小赚了几千钱,就足够他和江森美滋滋了。

要说这做生意,还真不简单!

可其他赚钱的手段,比起做生意来,就要更困难。

唉,天底下像郑宝旦和扬州众游侠那样的小傻瓜还是太少了啊!

陈成回去之后,将卖布所得,悉数上交丈母娘,连带扯来给丈母娘和小媳妇做衣服的绢布。

无论沈家的献地,朝廷批不批(朝廷:干嘛不批,我很傻么?),这些钱都要用来改善岳父母一家的居住环境!

虽然我知道您是一个不要车不要房的丈母娘,可是做一个合格的女婿的觉悟我还是有的!

尹氏欣慰陈成有心,布可以收,钱就不必啦!你还是留着钱,做——做——

嗯,随便做什么事就好啦!

陈成一本正经卖萌:存钱,就为的娶媳妇啊!

都是应该的啦!

你就算不为自己考虑考虑,也要为小绘和镇弟弟考虑考虑吧!

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这话再说多少遍都有道理)

以前,你们夫妻俩聚少离多,正是为大唐人口做贡献的时候,只生了一男一女;

以后,终于安稳下来了,可以想见的是,小绘还会有更多的弟弟妹妹——这是自然规律,无法避免的呀!

尹氏:“……”陈兼他们夫妇两个,到底是怎么教育出这么一个奇葩的孩子的……

劝服了岳母,倔强的岳父回来之后也说不收!

现在还不一定会营建新县衙呢,要是一直留在旧县衙,公堂那么破,自己的私宅盖得敞亮算什么回事!

别人会怎么看?

陈成倒是早有准备,百姓观感如何——在“德”,而不在明府大人的衣、食、住、行。

哪怕是吃糠咽菜,衣不蔽体,家徒四壁,只要为官者不做实事,依然不会被百姓视为好官!

这番话又让柳察躬激赏不已!

自己这女婿,真是越看越觉得自己当年没看走眼!

自己这是走了什么大运么,乡绅送地,女婿送钱,儿女双全,夫妻和睦!

什么好事都落到老柳身上,会被人嫉妒哒!

啥也别说了,岳父还是不能要你的钱!

这时候,小陈从他那里学来的一套就可以发挥作用了: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岳父大人你这么说,是不是压根没把小陈我当成你家人?

你这样会令我好伤心好难过好酸楚的好不好!

明明春暖花开,我已心寒得不行!气得手都在发抖!

眼看着一家人都要谴责自己伤了女婿的心,妻子女儿乃至三岁的儿子都要气愤自己排挤小陈——

柳察躬大感冤枉!

什么情况!

这十一郎,处理女性关系上的确有一套!

关键是,儿子怎么也帮他了?

嗯,自从小陈来了之后,父亲考察柳镇的频率越来越低了——

相比较考察小朋友的功课,还是考察小陈这种大朋友,翁婿俩有来有回比较有意思。

相对一壶酒,一碟盐豆,坐谈春秋,其乐无穷。

最后,只能同意:

盖吧!这么多人,的确不够住了。

还在老县衙盖,即便以后县治会搬迁,走过去也不算远。

别看沈老头为了献这块地出来就差哭着哀求了,可要是立马跑人家原本的祠堂那里盖房子,给人的观感还是不好。

何况,沈家那祠堂还挨雷劈过——

不知道是真的沈家够不上那块地的福气,还是说那边的风水本来就不好。

可对小陈翁婿二人,都没有心理障碍,上面真批下来,他们就敢第一时间搬县衙。

对于柳察躬来说,“子不语怪力乱神”,对于小陈来说——我给你装个避雷针。

……

就这样,柳明府戴着“遇绿则安”的光环,开启了执掌临溪县的大小事务。

过去,陈成很喜欢“机智县令巧妙断案”的故事,什么两个女子争抢孩子,谁体恤小孩谁是亲妈,什么猪肉贩、菜贩子争夺铜钱,结果铜钱放水里有油花所以钱是猪肉贩的——

诸如此类的小故事,看得小陈乐此不疲。

可是,过去看他老爸当地方官时遇到的那些案子,全是些婆婆妈妈、争夺家产、两姓分地界之类的,一点乐趣也没有。

以后渐渐就不去老爸的公堂找寻“名侦探陈十一郎”的快感了。

这次岳父新官上任,前任官员离任后,积攒了一些案子,为了体现青天大老爷的英明神武,柳明府连着审了好几天案子,小陈凭借着丰富的“公案小说”阅历和他老爸纵横地方官场十余年的经历,自然是一旁作陪,即时给出各种中肯建议啦!

连岳父大人都夸奖他,有他在,都省了一笔请幕僚的钱了!

有一桩案子有些意思:

从润州来的贾庆,状告本地富人郑德。

贾庆说,郑德原是他贾家的管家,贾府家道中落后,郑德趁其不备,卷走了他家的不少钱财。后经多方打听,贾庆在临溪县找到了他——而且临溪县本来就是这恶管家的原籍。

恶仆欺主,自然是令人格外气愤的事情。

贾庆还有物证——他拿来祖上的卖身契呈给柳明府!

卖身契的名单上面,清清楚楚有郑德和他的老爹,也就是世代都是贾家的家仆!

证据确凿啊!

郑德连呼冤枉,却也是百口莫辩!

这时候,陈成便站出来怂恿郑德,让他分一半钱给原来的“主人”,他可以帮忙跟明府大人求情,再求原来的主人原谅,然后无罪释放!

看吧,谁说过去看的公案小说没有用?

这不就用上了吗?

如果郑德愿意分钱,贾庆不愿,非得告他,那就说明郑德“恶仆欺主”,卷跑了主人的钱财;

如果贾庆愿意分钱私了,而郑德不愿意分钱,便是贾庆诬告,郑德无辜!

嘻嘻,我真是个小天才呀!

就在小陈陶醉于自己“学以致用”的明智中时,岳父大人满脸黑线地看着他:“哪需要这么麻烦?这个案子看上去是证据确凿,实际上是漏洞百出啊!”

小陈不解。

岳父大人将卖身契交给小陈,小陈仔细看了一会儿,自己也无语了……

这份“卖身契”上签署的时间是睿宗第一次当皇帝的垂拱二年,给郑德父子的描述是“武源”人——

是的,以前临溪叫“武源”。

可是本县以前属于武康,到了武则天称帝的天授二年才改为武源。

卖身契是垂拱年间签订的,应该称是武康县人,怎么能说是武源县人呢?

小陈:“……”你这破县的名字也太复杂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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