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从卿推开大使办公室的门时,宋大使正对着一份文化交流报表蹙眉,见他进来,立刻放下笔,眼里带着几分期待,“怎么样?麦克米伦出版社那边有回音了?”
顾从卿把合约递过去,指尖还带着纸张的温热:“总编很认可,当场就签了合同,给了10%的版税,说销量好还能往上提。”
他说起时语气平静,可微微泛红的耳根还是泄了底。
宋大使接过合约,老花镜往鼻梁上推了推,逐字逐句地看,看到版税条款时,指尖在“10%”上顿了顿,忽然笑出声:“这老伙计,倒是给了我天大的面子。”
他抬眼看向顾从卿,眼神里满是欣慰,“我原以为你只是写着玩,没成想真捣鼓出了名堂。
这可不是普通的小说,是用他们的语言、他们的语境,写了个能让他们着迷的故事。”
他把合约放在桌上,指节轻轻敲了敲,“别觉得这只是个人成绩。
你想啊,等英国读者捧着这本书,为福尔摩斯着迷的时候,他们会知道,这故事出自一个华国人之手——这背后藏着的,是咱们国家年轻人的眼界和底气。”
“您过奖了,我只是……”
“只是什么?”宋大使打断他,拿起合约往他手里一塞,“有这本事就别藏着。
后续写稿需要时间?
跟我说,给你批假。
需要去什么地方采风?
使馆的车给你用。
只要你能把这系列写下去,让更多英国人知道,咱们华国人不仅懂外交、懂文化,写起故事来照样能让他们追着看,我这做大使的,脸上都有光。”
宋大使忽然想起什么,又道:“对了,出书的时候,记得给使馆每个人都留一本。
咱们也沾沾你的光,看看这让英国总编拍案的侦探故事,到底是个什么模样。”
顾从卿用力点头,手里的合约仿佛突然有了重量。
回到宿舍,他把合约放进抽屉的铁盒里,和那些未完成的手稿放在一起。
台灯下,《四签名》的初稿已经写了几页,福尔摩斯正站在月光下分析脚印,笔尖下的文字仿佛也有了新的力量。
顾从卿笑了笑,提笔继续写。
……
顾从卿平日里的本职工作不算太过繁忙,加上还需利用闲暇时间留意周遭、搜集些有用的信息,所以后来便更经常趁着空闲在伦敦各处走动。
市中心那些繁华的街道、热闹的广场他早已熟络,这回便想着往城市边缘的地方去看看,或许能发现些不一样的景致与线索。
只是他心里清楚,无论在哪个国家、哪座城市,边缘地带往往都带着几分混乱与复杂,潜藏着不易察觉的危险。
他这副白净斯文的亚洲面孔,在当地人眼里,似乎很容易被当成好欺负、好拿捏的对象。
不幸的是,这份预感竟真的应验了。
顾从卿刚把一本泛黄的旧地图册塞进帆布包,转身就被三个穿着破洞夹克的年轻人堵在了巷口。
砖墙上的涂鸦被雨水泡得发花,脚下的石板缝里还嵌着碎玻璃,空气里飘着劣质烟草和铁锈混合的味道。
为首的黄毛青年往墙上啐了口唾沫,手指戳向顾从卿的胸口,口音里带着浓重的伦敦腔:“亚洲小子,口袋里的钱,掏出来——别让我们动手。”
他身后两个同伙嬉笑着逼近,一个攥着半截啤酒瓶,另一个往手心里吐了口唾沫,眼神像盯着猎物的野狗。
顾从卿下意识摸了摸口袋,钱包里只有几英镑零钱和使馆的出入证,可对方显然不打算善罢甘休。
他缓缓后退半步,后背抵住冰冷的砖墙,目光快速扫过巷口——窄得只能容一人通过,右侧堆着几个发霉的木箱,或许能做掩护。
脸上却没露半分慌乱,只是平静地开口,语速不急不缓,口音比对方还标准几分,“我身上没多少钱,不过街角的巡警再过十分钟会来巡逻——你们确定要在这里耗着?”
黄毛愣了一下,似乎没料到这个亚洲人英语这么流利,还敢提巡警。
但很快又狞笑起来,“少唬人!这破地方,巡警半个月才来一次!”
他说着就伸手去抓顾从卿的包。
顾从卿早有准备,侧身避开的同时,猛地抬脚踹向对方膝盖——这是在国内学过的防身术,专打关节处。
黄毛“嗷”地叫了一声,踉跄着后退,撞在同伙身上。
那几人见顾从卿毫无惧色,为首的家伙啐了口烟蒂,挥拳就朝他脸上打来。
顾从卿早有防备,侧身避开的同时,手腕一翻扣住对方胳膊,借着惯性顺势一拧,只听“哎哟”一声惨叫,那人疼得直咧嘴,手里的烟也掉在了地上。
旁边两人见状抄起墙角的木棍扑上来,顾从卿不慌不忙,脚下步法灵活躲闪,避开木棍的同时,一记干脆利落的侧踹踢中一人腹部,紧接着转身肘击另一人胸口,动作快得让人眼花缭乱。
不过片刻功夫,刚才还嚣张跋扈的几个混混就全捂着疼处躺在地上,疼得龇牙咧嘴。
“他是中国人!他会功夫!快跑!”
几人连滚带爬地想起来,嘴里语无伦次地喊着,拖着同伴狼狈逃窜,转眼就没了踪影。
顾从卿拍了拍衣角的灰尘,眼神恢复了平日的平静。
他并非好勇斗狠之人,但面对这种无端的挑衅,也绝不会任人欺负。
巷子里只剩下他一人,阳光从巷口斜照进来,在地面投下长长的影子,他理了理衣襟,继续往巷外走去,仿佛刚才的插曲不过是一阵无关紧要的风。
顾从卿拍了拍衬衫上的灰,看着几人连滚爬地跑远,嘴角勾了勾,是中国功夫!
他弯腰捡起被抢走又掉落的地图册,指尖拂过封面的折痕,刚才那招“顺水推舟”,还是小时候跟公园里的老师傅学的,没成想今天派上用场了。
巷口的风卷着落叶掠过脚边,他忽然笑出声,估计这几人以后见了亚洲面孔都得绕着走。
他把铁棍扔回墙角,拍了拍包上的灰,眼神却亮了几分。
或许这里才藏着伦敦最真实的脉搏,那些在繁华街区看不到的挣扎与混乱,说不定正是理解这个国家的另一把钥匙。
走出小巷时,夕阳正把云层染成金红色。
顾从卿摸了摸口袋里的出入证,忽然觉得自己这身“好欺负”的皮囊,反倒成了最好的伪装,
就像福尔摩斯的变装,能让他在别人放松警惕时,看到更深处的东西。
他理了理被扯皱的衣领,朝着远处的电车轨道走去。
口袋里的零钱叮当作响,像在为这场虚惊一场的遭遇,敲下一个潦草的句号。
回到宿舍,顾从卿先把方才在巷子里蹭到灰渍的衣服脱下来,接了盆清水仔细搓洗干净。
肥皂泡在木盆里轻轻炸开,带着淡淡的草木香。
顾从卿把沾了泥点的袖口搓得发白,水流顺着盆沿淌下,在地上积成小小的水洼。
晾好衣服时,夕阳正斜斜地穿过窗户,在床沿镀上一层暖金,他倒头躺下,鼻尖还萦绕着皂角和阳光混合的味道,很快就坠入了浅眠。
醒来时天已擦黑,书桌上的煤油灯被点亮,昏黄的光晕裹着房间里的静谧。
顾从卿坐直身子,从抽屉里摸出信纸和钢笔,笔尖悬在纸上顿了顿,才慢慢落下字迹。
“见字如面。”
开头还是这句老话。
他写今天在巷子里遇到的事,却没提惊险,只说“偶然帮了个小忙,也算没给咱中国人丢人”。
写刚他写的福尔摩斯,忍不住在信尾添了句“等回去,讲给你们听”。
钢笔尖在“你们”二字上洇出个小小的墨点,他对着那点墨迹笑了笑。
写完信,他仔细折成方块,塞进牛皮纸信封,在右上角写上熟悉的地址。
这已经是这个月的第三封了,算着日子,第一封该快到了。
他把信封压在枕头下,打算明天托去港口办事的同事顺路寄出。
这些信要先随船漂过几重海,再经陆路辗转,等回到家时,信纸边缘怕是都要磨出毛边了。
但他不着急,就像周姥姥寄来的腌菜,经了几双手,罐子上的泥盐水都干成了块,可打开时那股咸香,照样能把乡愁泡得发胀。
熄了灯,他躺在床上,听着远处零星的马车声,手指无意识地敲着枕头下的信封。
月光从窗帘缝里钻进来,在地上画出细长的银线,像极了家里院墙上爬的丝瓜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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