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忘于江湖

马煜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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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忘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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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他,等于忘尽了欢喜,等于将心灵也锁住,同苦痛一起。从来只有他,可以令我欣赏自己,更能让我去用爱将一切平凡事,变的美丽。忘记他,怎么忘记得起,铭心刻骨来永久记住从此永没尽期。’香港鬼才黄沾先生亲手为东南亚歌后邓丽君小姐量身定做、倾情打造的《忘记他》刻在了邓丽君小姐的墓志铭上,这是黄沾先生此生最引以为傲的丰功伟绩之一!

下午五点左右,胜男从办公室出来,走进餐厅看看晚餐前的准备工作。‘忘记他’这首歌曲飘洒在整个餐厅的每个角落,胜男听的如痴如醉,新来的助理阿萍和她说话她都没有听到。她看着这个有些害羞的女孩子站在她面前一动不动,她疑惑的问到:“阿萍,你有什么事吗?”“张小姐,有一个靓女找你。”“靓女,她在哪儿?“大门口。”胜男走出大门,看见长发飘飘的朱珠,正千娇百媚的看着她笑。朱珠虽然不再浓妆艳抹,今天却是淡妆素裹身穿黑色的娃娃裙站在门口,娃娃裙里面是一件秋香黄的高领针织衫,这种内衣外穿的时尚搭配显得她俏丽又活泼。朱珠大声的说:“他们让我来接你一起去吃川菜。”“他们是谁?”“就是阮先生和我老公啦!”“仲秋回来啦!”胜男的声音也提高了八度。“是啊!你要不要去换一下衣服?你好好打扮一下,让阮先生更加爱死你啦!”“他哪里有你说的那么爱我。”“我们以前经常在一起玩,我还没有看到过他对哪一个女孩子像对你一样的在乎。反正我觉得你们两个也会像我和我老公一样幸福的。”“是吗?你真的这么认为吗?”“是啊!你还要不要换衣服了?”当然要换的,胜男怎么可能就这样素面朝天的穿着工装就去见情郎?她邀请朱珠一起去宿舍换衣服,朱珠好奇的东张西望,她问胜男:“咦!怎么会有两张床?”“另一张是清扬睡的。”“清扬啊,那个女孩子很乖的,她每次看见我都会主动和我说话的。”乖?胜男没有出声,她得赶快去沐浴更衣,时间来不及了。

5点50分,胜男和朱珠已经坐上了出租车。胜男仍然穿了一套中蓝色的牛仔服,这次她没有穿那双仲秋送的Nike休闲鞋,而是穿了一双李宁的运动鞋。朱珠对胜男说:“我也想像你一样的穿牛仔裤,可是我现在不能穿,因为我怀孕了。”“是吗?恭喜你了。”怪不得朱珠一改往日的风格,穿的那么宽松。“我已经有一个女儿了,我想再生一个儿子,这样就儿女双全啦!嘻嘻。”朱珠总是下意识的把王先生和前妻生的女儿,当作是她生的。不知道她是不是有幻想症?唉!管她的,她这样自娱自乐的阿q精神也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出租车到达一家川菜馆,装修的挺高档的。上了三楼,胜男看到了她朝思暮想的男人,那个男人正在与其他几个台胞用闽南语谈笑风生。一看到胜男他立即站起身朝胜男快步走来,他双手搂着胜男的腰低着头深情的问胜男:“想我了吗?”这次胜男很痛快的告诉他:“想了,很想很想。”“女孩,我也想你。”说罢,仲秋不顾他的同伴们的起哄就吻住了胜男……又不是拍偶像剧,胜男可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现场直播!她轻轻推了一下仲秋,仲秋笑着说:“好啦!我情不自禁嘛。”“你家里的事处理好了吗?”“基本上解决问题啦!等下再说,现在先去吃饭。不然,他们又有话说。”“好吧!”

鸳鸯锅锅底红白相间,宛如喷泉一样争先恐后的冒着泡泡,此时又有人用闽南语说了一声:“滚了。”胜男又想笑了,这次没有清扬在场,她就没有动力像往常一样的跑出去笑。只是憋笑憋得很不自然,显得还是那么的不合时宜。“你在笑什么?”仲秋在胜男耳边说。“没有,我只是觉得你们为什么喜欢用这个‘滚’字?”“这是汤涨了的意思。”“我知道的啊!可是用你们的语言说出来很有喜剧效果的。”“乱讲,什么喜剧效果?对了,我要跟你说啊,你和清扬的这种动不动就要跑出去笑的习惯要改掉。”“你以后不会有机会看到啦!”“嗯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你是个好孩子。”“不是啦!我是说清扬以后可能都不会和我们在一起吃饭啦!”“噢,她和那个卷毛发展的那么迅速吗?”“是啊!你是不是心有不甘啊?”“我不甘什么啊!她是你的好朋友,我只是爱屋及乌罢了。”好一个爱屋及乌!如果清扬不是略有几分姿色,仲秋看都不会多看她一眼。有朝一日,仲秋见到婉如,会不会立即移情别恋?毕竟婉如是那么的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喂喂喂,你们说完没有?一见面就说个没完没了,我倒是没什么,你们也要顾虑一下那两个单身汉的感受嘛!”王先生不满的在抗议。那两个单身汉是胜男见过多次的Nike的主管,其中一个还曾经和清扬纠缠不清,此时的他低调很多。那时的他只是肾上腺素作祟才会失控的要去打卷毛,现在想想还真是不知所谓。也不是说他有多喜欢清扬,只是男人的占有欲在作怪罢啦!

朱珠狼吞虎咽的大把大把往嘴里塞着她心心念念的川菜,她的樱桃小嘴上面沾满了像鲜血一样的红油,比大红色的口红还要红。“慢点,又没人跟你抢。”王先生在一边爱怜的用纸巾擦着朱珠的小嘴巴。仲秋有些不屑的皱着眉头说:“巴蜀人的寿命肯定不长,这种汤料看着就可怕。”对于饮食清淡的台湾人来说,红汤里多如牛毛的辣椒、花椒、姜、蒜、十三香再加上一块巨大的牛油,这种在他们看来像毒药一样的搭配令他们匪夷所思!朱珠飞来飞去的像是指点江山的筷子暂停了,她咬住沾满红油的筷子说:“老公,阮先生真讨厌!”“好了啦!你不用管他,吃你的就是啦”王先生虽然这样说,可是他也没有一丝一毫的去碰红汤。除了朱珠和胜男,那四个台胞都是只吃白汤里的东西。沿海一带的人是不吃辣椒的,一叮点儿也不吃。朱珠看到胜男与她的口味一致,吃的也更欢啦!从今以后,她对胜男越来越亲近,大有视为知己之势!

“你少吃一点那些东西,吃多了影响身体健康。”仲秋用他的筷子夹了一块白汤里的牛百叶放在胜男的碗里,胜男还是很给面子的吃下了,虽然她还是更喜欢吃红汤里的东西。这时有一个侍者身穿整洁的制服用一个铜壶在给顾客到茶,他就站在顾客的身后高举铜壶,铜壶里的琼浆玉液顺着精巧的壶嘴,像喷泉一样的精准无比的落在了每一位顾客眼前白色的骨瓷杯中,一滴不漏。这样高超的犹如杂耍的技艺,不仅需要勤学苦练,更加需要天赋!胜男看着冒着白烟的液体,下意识的伸手去端茶杯,哇!烫的要命。她瞬间想起了关云长‘温酒斩华雄’。这个侍者小弟的炫技,惊艳了所有的顾客。

巴蜀古称天府之国!易中天先生曾经说过,你去巴蜀的田地里抓一把那里的土,捏在手里都会流油。这种说法是否真实可靠还有待商洽,可是巴蜀的的确确盛产美女帅哥!那是源于历史上的八次混血,还有北方大量的富商携家眷涌入了巴蜀,他们带上的都是略有几分姿色的姨太太,他们把原配都留在了老家看守祖屋。于是,巴蜀的人种经过这样精益求精的优良基因在不断融合改良后,成了今天独具特色的超高颜值的美女帅哥!即便是穷乡僻野的小山村里走出来的女孩子,都是面若桃花,天生丽质。这跟他们的气候有关系,巴蜀的气候虽然闷热的要死,可是它的海拔低到地平线,又被雾气腾腾的盆地整个环绕着,根本见不到太阳,更没有所谓的紫外线刺激,这样的桑拿天气,皮肤不白才怪!细皮嫩肉的巴蜀人与江南水乡温婉秀丽的江浙人称霸华夏!平心而论,就颜值而言,他们配得上是华夏的绝代双骄!

晚餐结束,那两个单身汉识趣的先行离去,剩下了两对如胶似漆的爱侣,这两对爱侣决定先去散散步,消消食,再去圆明园酒吧happy一下。本来想去KtV唱歌,可是只有四个人气氛搞不起来,实在是有些孤掌难鸣的感觉。到了酒吧,清扬和她的情郎也在,她看到了胜男和她的朋友们。她只是微微点头示意后再嫣然一笑,并不像以前那样的对这些达官贵人们殷勤备至。时位之移人,今时不同往日,清扬已经飞上枝头变凤凰!过不了多长时间,她会辞了销售助理的工作,去过她的衣食无忧的贵妇生活。朱珠算什么?总经理王先生又算什么?

圆明园酒吧在鹿岗小镇上首屈一指,除了当地的黑社会,稍稍有点身份地位的男士都在这里消费。黑社会也是要盲从大老板,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些混黑的烂仔们平时只会欺负手无缚鸡之力的平民百姓,对于他们的衣食父母金主们,他们大多奴颜媚骨,俯首称臣。烂仔们秉承的宗旨就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台湾同胞们不是烂仔们的金主,但是台胞们都是高知高素质高收入特别的存在,他们像一股清流,与当地黑白势力心照不宣的井水不犯河水。

胜男他们坐在7号桌,清扬与卷毛来的早坐在2号桌,隔了5张桌子互不打扰,咫尺就是天涯。朱珠身怀六甲不能饮酒,其余三人开了一瓶人头马xo,加了一点儿苏打水。胜男轻晃着高脚杯,仲秋把他从台湾带来的豆干、牛肉干和其它的小食品摆满了一桌。娱乐场所不允许私带酒水,其它的零食倒是不会去管太多。再说了,一瓶人头马就是1万多,带点儿零食算什么?上次在岭南的时候仲秋就说要给胜男带好吃的,后来由于他家里琐事耽搁了没有带成,这次总算是兑现了承诺。仲秋让胜男尝尝这些漂洋过海的爱心食品,胜男吃了一小块豆干,原汁原味,没有任何添加剂。她说:“不错,可是这里大小的超市都有得卖,何必舍近求远,费事从台湾带过来?”“这边的食品卫生不合格,我看过报道说牛肉干是用死了的马肉做的,哪里敢吃这边的零食?”胜男:“……”改革开放初期,内地确实有很多粗制滥造的黑心商家,可是也不能一棒子打死。胜男她们从小到大吃的那些零食,难道会让她们慢性中毒?

朱珠喝着燕窝,眼巴巴的看着其余三人喝洋酒,她伸出手就要去拿王先生的高脚杯,王先生柔声细语的对她说:“阿珠,你现在不能喝酒,等生了孩子以后再喝,好不好嘛?”朱珠甜蜜的笑着答应了,她的孩子真的可以生下来吗?这是一个伪命题。洋酒不像白酒一样的烈性,也不像啤酒一样的苦涩,更不像葡萄酒一样的酸甜,加了苏打水的洋酒就像是不加糖的饮料一样的寡淡。三个人喝了一瓶人头马,完全是小菜一碟不在话下。但是,后醉力还是有一点的。微醺的三人加上孕妇朱珠准备今晚就下榻在圆明园宾馆,王先生和朱珠平日里偶尔也会住在外面,这是增添一点儿情侣之间的小情趣。仲秋去吧台收银处买单,胜男一看清扬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她这样的不辞而别,实在是没有礼貌。四人去到了圆明园宾馆客服部,真是无巧不成书,客满了只剩下一间标间。王先生考虑到仲秋和胜男小别胜新婚,就说他们回去出租屋。可是朱珠虽然穿着平底鞋,却也不愿意再走路,看着朱珠不情不愿,胜男连忙开口:“那就睡在一起好啦!我和朱珠睡一张床。”仲秋似笑非笑的看着胜男,他说:“好啊,可是你问问朱珠愿不愿意跟你睡?”朱珠当然不愿意跟胜男睡一张床,她要像菟丝花一样的缠着王先生,直到天荒地老。

四人住进了一间标间,洗漱之后互道晚安,就此各自安然入睡。一张床上躺着王先生和朱珠,另一张床上躺着仲秋和胜男,他们都是盖上被子纯聊天,当然也没有聊多久,生怕影响别人休息。王先生和朱珠今晚挺老实的,因为朱珠有孕在身,还有身边有两个人只差一点点就算是和他们躺在一张大床上了。他们再怎么开放也不会胆大妄为的真的现场直播吧!百年修来同船渡,千年修来共枕眠。王先生,朱珠,你们还记得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晚上的星梦奇缘吗?天亮以后,仲秋、胜男、王先生各奔前程,留下朱珠一人独守空闺。如果说胜男以前还羡慕过王先生对朱珠的呵护备至,现在看到朱珠一个人孤单的待在一个空房子里,每天掰着手指头数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她的整个世界里只有一个王先生。如果有什么风吹草动,她将何去何从?不是说她就应该在那种声色犬马的地方周旋辗转于不同男人的西装裤下,也不是说她从良不对,可是她的这种金丝鸟似的生活是可悲的。但是人家两厢情愿,胜男也没必要去咸吃萝卜淡操心。来到华美丽新,胜男安排清扬和死仔包一人带一个新人,分两班上。死仔包发现了新的目标,这个新来的助理阿萍长得还可以,又和他说一样的语言,他们在一起谈笑风生,极其融洽,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嘛!胜男放心的离开餐厅,回到办公室准备给吕生写信,信的内容如下:

“吕生,您好。我是婉如的同学,也是她最好的朋友。您是见过我的,我们虽然不太熟悉,可是我经常听婉如提起您。您也知道婉如长得很漂亮,不然像您这样一位见多识广的成功人士也不会那么的喜欢她。您不知道的是,追求婉如的男人多如牛毛,其中不乏有她们医院科室的医生、主任,还有周围不少的经济条件很好的优质男士。可是自从婉如认识您以后,她对这些追求者统统视而不见。她一心一意的守候着您,您就是她的白马王子,也是她的初恋。我听她说了她和您的一些比较私密的事情(请不要怪她的口无遮拦,她只是对我一个人说过,她一个人孤苦无依,需要一个宣泄口,不然她会崩溃的!)婉如是非常愿意与您亲近的,可是她是一个传统和保守的女孩子。她想把她的第一次留到新婚之夜!这是她自尊自爱自重的一种表现,更是对对方的一种尊重。您难道不觉得这样的品德很珍贵吗?婉如就像一块美玉一样的洁白无瑕,希望您能够理解她、珍惜她、包容她,她值得您为她付出一切!真心希望你们能够喜结良缘。” 张胜男

胜男出去邮局寄信,她在信封上用楷书写上婉如留下的地址,那是吕生在岭南经营的夜总会的详细地址。寄好信以后,胜男静候佳音。接下来的日子,就是胜男毕生最难忘也最快乐的日子。在那些仿佛被浓墨重彩精心勾画过的黄金岁月里,胜男时时刻刻感谢上苍,能够让她体会到什么才是爱与被爱!

春暖花开时,仲秋一有空就会约胜男去踏青,虽然鹿岗小镇没有什么名胜古迹,可是在相爱的人眼里,处处都是世外桃源。看着漫山遍野的桃花朵朵开,胜男想起了老家滇城秾丽倚艳的樱花,她向仲秋细细描述着桃花和樱花的相似和不同。仲秋无奈的说“我知道的呀!我去日本富士山看过,挺美的。”是哦!樱花可是日本的国花。胜男和仲秋还会在镇上选一些看起来干净雅致的茶楼,泡一壶菊普,就是普洱茶里加上几朵杭白菊。看着玻璃杯里的菊花栩栩如生的绽放着它的千丝万缕,仿佛在告诉世人它与你的生死相依。在胜男的循循善诱下,仲秋还是会勉为其难的吃一些点心,还有岭南特有的烤乳鸽和烧鹅腿。他俩静静的听着珠江流域的支流的低吟浅唱,好像是在诉说着珠江三角洲厚重的历史。《大地恩情》的歌曲不间断的循环播放,无论是关正杰还是张学友,都把这首既苦难又励志的歌曲唱到人的心坎里,胜男很喜欢里边的几句歌词“……眼泪一串湿衣衫,若有轻舟强渡,有朝必定再返……”轻舟这两个字用的极好!仲秋黑曜石般的眼睛不去看赏心悦目的菊花茶,他总是目不转睛的盯着胜男,胜男看着那两潭清泉里面倒映出的自己生动活泼的倩影,她知道仲秋就是她的那杯茶!她亦是仲秋心爱的解语花。

春天总是很短,一眨眼如一阵风一样的转瞬即逝!紧接着,酷暑来临。仲秋偶尔会来胜男的宿舍坐一下,宿舍里有空调,不用去顶着烈日大汗淋漓的走来走去。清扬早已搬完了她所有的随身物品,胜男也没有多去打听她的去向,无外乎就是与卷毛双宿双飞而已。仲秋在这个私密的空间里告诉了胜男他的不为人知的私事,他与太太早已分居。他来自于台南的乡下,他们家是乡里的乡绅,良田百亩,薄有资产。与台北土生土长的根正苗红的王先生比不了。可是他非常的努力!他带着家里为他准备的启动资金来到台北,一个人打拼之后小有成就,他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公司和工厂。他的太太是台北人,也是他大学的同学,他的成功和他太太在背后默默的奉献分不开。军功章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可是就在他功成名就,其乐融融的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他发现他太太与社会脱节了,他悲哀的对胜男说:“男人是一种喜新厌旧的动物,我是喜新,但是我尽量的不去厌旧,我挡住了无数优秀女性的投怀送抱,回到家里,她每天总是说着一模一样的话,毫无新意。并且她还意识不到自己像祥林嫂一样的唠唠叨叨,也不出去外面提升一下自己。我已经无法再与她呆在一个地方,我的儿子六岁了,正是长身体长知识的年纪,他也离不开自己的母亲。所以,我把公司交给副总以后,出来外面透透气。”“那你是透气赚钱两不误啊!”“这点钱算什么啊!我只是想让自己充实一点。忙起来,就不会去想那么多的烦心事。”清官难断家务事,胜男也不知道要怎样去安慰仲秋。

总经理王先生对胜男大开绿灯,给了胜男很多自由活动的时间,他当然是看在他的好兄弟阮仲秋的面子上。不过很快,他向胜男索要回报来啦!王先生把胜男叫到他的办公室里,命令秘书关上门后才对胜男一脸严肃的说:“胜男,我看过你的简历,你是学医的是不是?”“是啊,怎么啦?”“我想拜托你明天带朱珠去做一下人流手术。”“什么?”“朱珠很爱我,我也不想让她伤心,就答应她留下这个孩子。可是现在我的情况并不适合要小孩,我是来创业的,不是来生孩子的。”“好吧!你和朱珠说好了吗?”“说好啦!她很好说话的。”那是她爱你!才会傻乎乎让你耍。这句话胜男没有说出口。

胜男陪着朱珠去镇上的私立医院做了人流。很多年以后,当胜男在A城多次的陪着‘贼烂货’胡晶晶去做人流,她不得不相信宿命论!命中注定胜男是老天专门派来拯救失足女青年的吗?胜男看着曾经不可一世的圆明园宾馆的头牌朱珠披头散发,可怜兮兮的喃喃自语:“反正我还年轻,以后还有很多机会要小孩的。我已经有一个女儿了,以后我要生很多很多的小孩……”胜男不忍打断朱珠的痴人说梦,她亦是可怜之人!胜男送朱珠回到出租屋,等到身份贵重的王先生回来以后,就告辞离开了。朱珠现在非常需要王先生宽阔的胸膛给她依靠,但愿她能靠一辈子。

酷暑终于过去了,八月秋风渐渐凉。胜男又可以和仲秋敞开胸怀的去感受大自然的馈赠了。他们走在圆明园宾馆的幽静的小路上,浓烈的桂花送来了阵阵清香,胜男的脑海中浮现出琼瑶阿姨早期写的一本书,书名叫做《月满西楼》书里的女主角叫余美衡,她是一个孤儿,寄人篱下于舅舅家,大学毕业以后应聘于一家富商的别墅家庭教师,她的学生是一个帅得一塌糊涂的比她岁数还要大的帅哥!她就在男主人哥哥和她的学生弟弟之间周旋,那个弟弟早已心有所属,装在他心里的女孩是一个有家族精神病遗传史的像精灵一样的女孩。后来女孩子死在了那个弟弟的怀里。余美衡嫁给了那个哥哥。小说里描述的余美衡独自一人从舅舅家走回富商家别墅的那条小路,像极了胜男和仲秋现在走着的这条充满诗情画意的小路!金桂飘香,仲秋牵着胜男的手,语调缓慢地诉说着他的家事:“我上次耽搁了几天才回来,是想和我太太办理离婚手续,她死活不同意。僵持了几天后她突然晕倒,送去医院检查是血癌。她和她家里人都说要保守治疗,我给她留了足够的钱让她可以去做放疗和化疗。之后我回大陆来了以后,圣诞节那天接到消息说她病情加重了必须尽快的骨髓移植,否则就会有生命危险。我赶回去帮她找到合适的的骨髓配型,做完手术后才回来。不管怎么说,她陪我度过了蹉跎岁月,当初我们也是真心相爱的,我有义务对她负责到底。毕竟我们还有一个孩子,她病了以后,都是外公外婆在照顾。”胜男很感激仲秋对她的信任,但是她还是不知道要怎么安慰仲秋,只有陪在他身边,安静的倾听他温柔的倾诉,不离不弃。

时光飞逝,岁月如梭。转眼又到了年底,明天是胜男22岁的生日。好事成双,胜男非常期待明天的来临,仲秋昨晚约她今天出去吃饭,他说要仔细商量一下明天的日子怎样安排。胜男兴冲冲的小跑着出去,她又穿上了那条加厚的牛仔背带裤,里面还是那件黑白相间的加绒卫衣,脚上穿着去年仲秋补送的生日礼物-黑白相间的Nike休闲鞋。当她来到小桥上的时候,温润如玉的翩翩公子阮仲秋正微笑着看着她,他好像在说:“嗨!Girl真漂亮!”此时,有一队当地出殡的队伍浩浩荡荡披麻戴孝的从仲秋和胜男的身边擦肩而过。仲秋赶紧把胜男护在怀里,他认为女孩子都很怕看到这些东西,可是胜男挣脱了仲秋温暖的怀抱,还昂首挺胸的说:“我又不怕!”仲秋欲言又止,他对胜男说:“胜男,对不起,我明天不能陪你过生日了。她的骨髓配型出现了排异反应,她今早走了,我马上要赶回台湾去送她最后一程,你等我回来,好吗?”胜男彻底懵了!她呆若木鸡的站在小桥上,一言不发。仲秋走上前来用力抱了抱胜男,亲了胜男的额头一下,转身就走了。他还是没有回头,胜男站在小桥上看着仲秋的身影渐行渐远,渐渐的彻底消失不见了。胜男的心里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但是,她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这会是她和仲秋的最后一次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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