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冲进院子里,喊道:“陈昌云,你在干什么,这么打自己的女儿,你还是人吗?”
陈玉娇躺在地上,满身都是血,奄奄一息,好像再打一下,就会打死了。
陈昌云收回手里的棍子,见是我和姐姐,换了一副笑脸说:“是侄子侄女来了。没事,我教训自己的女儿呢,她不好好干活,惹你们生气了,就该打。”
姐姐气得脸都绿了:“陈昌云,我什么时候答应了让陈玉娇去我家帮工?你就是故意折磨她,好让我和弟弟背上罪名,你太缺德了,你的亲生女儿,下这么狠的手。”
陈昌云笑呵呵的:“侄女,你别生气啊,这种没有用的玩意,打死就打死了。留在家里也是吃白饭的。”
我厉声道:“出了人命,你是要去坐监的。”
陈昌云轻松的摊摊手:“我没有打死她啊,如果她病死了,那就是她的造化。”
姐姐脸色发白,原来世上,真有人为了利益,连女儿的命都不放在眼里。
“既然你让她自生自灭,出个价,我买了陈玉娇。”
姐姐真不想与陈昌云有任何的交集,可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陈玉娇病死吧?
陈昌云卑微的笑着:“我不卖女儿,侄女要是看好她,让她去帮工,一个月三两银子,足够了。”
姐姐冷淡的说:“我是看好陈玉娇,但是我不看好你。只要她是你陈昌云的人,我就不会用,既然不买,那行,你打死她吧。弟弟,我们走,眼不见为净。”
说完,拉着我就往外走。眼看我们已经出了院子,陈昌云在身后喊:“两百两银子,少一分也不买。”
我呸,人牙子买一个小女孩,也不过七八十两银子,陈昌云是狮子大开口啊。
村民们纷纷指责:“这是什么人家啊,真是要钱不要脸。”
“唉,玉娇也是个可怜的。”
我和姐姐顿足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回过了身:“行,两百两就两百两,现在签卖身契。”
不大一会儿,在所有乡亲们的见证下,签字画押,付了银子,小五派人把陈玉娇抬到了府里。
请大夫,熬药,擦药,一点点把药喂进口里,陈玉娇在第三天睁开了眼。
她含着泪,说:“大小姐,我的这条命,以后就是您的。”
姐姐没好气的说:“谁稀罕你的命,我从京城到陈家庄,狠人也是见过的,像你爹这么狠的,真是第一次见。以后你别叫玉娇了,改名叫牡丹,喜气好听。”
玉娇感激的说:“好,从今日起,陈玉娇已经死了,我是大小姐的牡丹。”
我听了,心中暗暗好笑,姐姐取名,跟老夫人又得一拼,俗气又难听,还振振有词,牡丹不好听吗,多好听啊,那可是名贵的花。
此后,姐姐身边多了一个侍女,叫牡丹。
以前,因为陈昌云的关系,姐姐怎么看牡丹都不顺眼,如今花钱买回来了,觉得这个丫鬟,话不多,干活勤快,人也精灵,教她东西,一学就会,姐姐也是越来越喜欢她了。
爹娘的墓地很快建好了,我们请来了当地寺庙的住持,给爹娘做法诵经,召唤爹娘的灵魂回到故乡。
同时,我们开放了三天的宴席,村里所有人,都可以来吃喝。
陈老庄的村民,平日里,连肉都很少吃,这次大鱼大肉的吃了三天,感恩涕零,都自愿的去爹娘坟上烧纸,以示感恩之情。
我和姐姐披麻戴孝,三天三夜未合眼,把爹娘的丧事,办得风风光光。
也许他们真的有灵魂吧?也许他们早就尘归尘,土归土,慰藉的是我和姐姐的灵魂。
身为父母,为儿女计之深远,我的母亲,无畏惧死亡,宁愿炸飞自己,也要为我,为姐姐寻一条出路。
我没有见过爹娘,可那骨肉相连的亲情,在梦中无数次出现。
姐姐哭得很伤心,爹娘出事的时候,她已经六岁了,什么都懂了。
她记得爹娘最后的嘱托:“玉红啊,爹娘不在了,你与弟弟就是最亲的亲人,你要保护弟弟,看他长大,要告诉他,爹娘舍不得丢下他,可我们穷人,哪有选择的机会?”
姐姐谨记着父母的遗言,二十有五了,也不嫁人,生怕嫁人了,就会离开我。
丧礼办完,家里剩余的鸡鸭鱼肉,全部送给了村民,村民们个个喜气洋洋,他们从出生以后,从没有像今天这么喜悦过。
同时,我发现,陈昌海和陈昌云都没有来,只有那个傻堂弟陈礼汉天天来吃饭,也去墓地上帮忙,干得热火朝天。
出了玉娇的事后,姐姐也不再驱赶陈礼汉,父辈是父辈,不应该牵连到下一代。
倒是牡丹,这几天有些心事,小五叔叔说,小婶经常在后门等着牡丹,找她要一些猪肉鸡肉,牡丹实在抵不过那份亲情的裹挟,给了一两次,后面再也不给了。
我让小五叔叔不要说出去,给些就给些吧,免得牡丹为难。
接下来就是办私塾,我一再放出消息,5到12岁的孩子来读书,束修可以免,但是来读书的,只有十一个。
而这十一个孩子,父母只是想他们认识几个字,能简单的写算,以后出去做工,月例能高一些。
真正想读书,走科考之路的,唯有家里的那个下人陈炳文。无论是科考,还是为了谋生,能学,就比其他人眼界高了不少。
私塾简简单单开课了,孩子们的书,都是我免费提供的,孩子们只需要准备笔墨纸砚就行了。
对于读书人,贵的也许不是束修,而是笔墨纸砚,一打纸,一支猪毛笔,就要五两银子。
从三字经开始,朗朗书声,从我家前厅传出来,那一刻,我切身感受到了自己的价值。
在廖府,下人都认识字,小叔叔是状元,二叔是一代忠臣范仲淹大人的学生,二婶开医馆,给皇上治病。
廖府人才济济,我是最窝囊的那一个。
而到了陈老庄,我一跃成为最优秀的那个,成就感,满足感,被需求感,溢满全身,我也很用心的教导着几个乡野孩子。
我最喜欢陈炳文,他就像穷山沟里的金凤凰,好学,还聪明。
我经常幻想着,有一天,他能骑着高头大马,敲锣打鼓的回到陈老庄。那是他的荣耀,也是我这个先生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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